乐清市结婚登记指南--结婚须知
办事机构 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
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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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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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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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6、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办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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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近期3张大2寸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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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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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出示证件、证明→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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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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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本费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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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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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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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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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婚姻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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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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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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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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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自愿结婚的;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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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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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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