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6〕14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柳白新区五宗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序号 |
宗地名称 |
地块 位置 |
出让地块面积(㎡) |
规划使用性质 |
出让 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建筑高度(米) |
产业 类型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宗地一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20号(柳白新城控规16-01-06地块) |
柳市镇尚宅村、北白象镇后西岑村 |
31553 |
新业态项目用地(工业用地) |
50年 |
≤37 |
≤2.0且≥1.5 |
≥22 |
≤80 |
装备制造业、服务型制造 |
3068 |
614 |
宗地二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21号(柳白新城控规16-06-04地块) |
柳市镇尚宅村、北白象镇后西岑村 |
25985 |
新业态项目用地(工业用地) |
50年 |
≤37 |
≤2.0且≥1.5 |
≥22 |
≤60 |
装备制造业、服务型制造 |
2500 |
500 |
宗地三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22号(柳白新城控规16-12-04地块) |
北白象镇后西岑村 |
4407 |
新业态项目用地(科教用地) |
50年 |
≤45 |
≤3.0且≥1.5 |
≥22 |
≤60 |
服务型制造 |
441 |
89 |
宗地四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23号(柳白新城控规16-12-06地块) |
北白象镇后西岑村 |
40332 |
新业态项目用地(科教用地) |
50年 |
≤40 |
≤3.0且≥1.5 |
≥22 |
≤100 |
服务型制造 |
3901 |
781 |
宗地五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24号(柳白新城控规16-13-01地块) |
柳市镇尚宅村、北白象镇后西岑村 |
27581 |
新业态项目用地(工业用地) |
50年 |
≤37 |
≤2.0且≥1.5 |
≥22 |
≤60 |
装备制造业、服务型制造 |
2653 |
531 |
备注:①具体规划技术指标和产业类型相关要求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20号(柳白新城控规16-01-06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等文件(乐住规建发[2016] 692号-696号)和乐清市工业用地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乐清市柳白新区工业用地出让设置产业类型相关要素条件的函》(乐工地办函[2016]3号);②各地块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③各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500万元/亩,依法取得土地三年后,连续二年亩均年产值≥750万元/亩、亩均年纳税总额≥45万元/亩;④各地块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生产;⑤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其他规费和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涉及土地出让金的需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按市住建部门初步设计会审时点的市场评估价另外收取);⑥各宗地按现状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乐清市内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A和A+类的工业企业,或根据规定参照A和A+类企业准入的工业企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类别以乐清市工业用地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为准。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
在竞买人报名时,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设置底价。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本次出让每宗土地设置底价,五宗土地采取搭配供地方式,即竞买申请人必须对该五宗土地同时申请、同时报价,每一宗土地报价均需达到底价,以五宗土地报价总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单宗土地报价可以不是本宗土地的最高报价),其中任一宗土地未报价或报价未达到底价的,五宗土地均不成交。
四、其他要求:
1、在保持总建筑面积不变和各业态分类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允许某一业态建筑面积进行集中布局。
2、竞得人对该五宗土地的开发建设和使用,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空间管控要求。
五、为确保竞得人履行用地项目建设要求,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需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当日,由乐清柳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与竞得人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各宗地项目投资履约保证金金额如下: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20号(柳白新城控规16-01-06)240万元,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21号(柳白新城控规16-06-04)195万元,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22号(柳白新城控规16-12-04)35万元,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23号(柳白新城控规16-12-06)300万元,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24号(柳白新城控规16-13-01)210万元。
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乐清柳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农行柳市支行
账号:19270501040098881
六、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12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12日10时,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0月12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6年9月27日8:30至2016年10月14日10时。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证明;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乐清市工业用地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分类证明;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乐清柳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开具的票据);
(7)工业用地项目投资承诺书;
(8)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 61882635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61603208 61603620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