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柳市镇象阳社区(高前村、高后村、高四村)截污纳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市镇象阳社区(高前村、高后村、高四村)截污纳管工程已由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乐政办函[201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主要工程范围为: DN225HDPE双壁波纹管5814米,DN300HDPE双壁波纹管6827米,DN400HDPE双壁波纹管1583米,De75UPVC平壁管6450米,De110UPVC平壁管6450米,De315*18.7 PE实壁管58.3米,De450*26.7 PE实壁管409.8米,Φ700砖砌检查井302座,Φ1000砖砌检查井108座,D450塑料检查井448座,单箅雨水井196座,Φ1500钢筋砼沉井11座,Φ2000钢筋砼闸门沉井2座,路面拆除修复面积21059平方等。本工程建安概算为915.3万元。工期:150日历天。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新资质标准)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28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7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3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776712、61776715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