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16年乐清市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单位备选库入围资格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乐清市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单位备选库入围资格已由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乐政办函[2016]1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备选库入围资格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乐清市域范围内(涉及柳市镇、北白象镇、淡溪镇、清江镇、芙蓉镇、大荆镇、仙溪镇、磐石镇、南岳镇、南塘镇、湖雾镇、岭底乡、智仁乡、龙西乡、乐成街道、翁垟街道、石帆街道、白石街道),2016年度列入计划的村域自建生态化生活污水治理项目45个,提标改造村8个,计划投资总额为9380万元,其中监理费用约307.4万元。计划选取五家监理单位入围。
(2)招标范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配合等工作,并提供全过程监理的档案资料。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通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总监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6年6月4日至2016年6月7日下载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