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中心大道北白象段二期工程(白象大道至象西路)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中心大道北白象段二期工程(白象大道至象西路)施工监理(第二次)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2015]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中心大道工程专项办公室,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乐清市中心大道工程专项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乐清市北白象镇境内,路线起点接中心大道一期,与现状白象大道交叉,终点与规划象西路相交。
工程概况:项目概算总投资9488.49万元,工程监理费为128.4万元;项目全长1.517公里,路基宽度34米,双向4车道。含桥梁108米/2座,涵洞3道,平面交叉5处。项目总用地31.4054公顷。
工程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24个月;责任缺陷期24个月。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为60周岁以下且不得有在建的监理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4日下载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4日10:00时,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5
招标单位:乐清市中心大道工程专项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