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6〕5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11号(虹桥镇河深桥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宗地名称 |
地块 位置 |
出让地块面积(㎡) |
另带征面积(㎡) |
规划使用性质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11号(虹桥镇河深桥村) |
虹桥镇河深桥村 |
64575 |
5448 |
商业设施用地B1(兼容二类住宅用地R21、商务设施用地B2。不建旅馆B14) |
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 |
批发零售、商务金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40 |
≤2.5且≥1.5 |
≥25 |
≤100 |
53660 |
10732 |
备注:①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11号(虹桥镇河深桥村)规划红线图及相关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6〕367号)。②计入地上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161438平方米。不同功能的建筑面积要求:商业建筑面积≥64575㎡;住宅建筑面积≤80719㎡;12915㎡≤商务办公建筑面积≤16144㎡。③起始价及竞得价均不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税,其他规费税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它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在建筑方案阶段予以明确,需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出让金,出让金评估时点以方案会审纪要时间为准,并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缴纳完毕。④该宗地本次按现状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次出让接受联合竞买。
在竞买人报名时,凡在乐清市境内未按时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竞得人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后,需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买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乐政函〔2012〕94号)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须知。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地块采用挂牌方式,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项目运营要求:本项目不可分割销售的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商业总建筑面积的50%,在竣工验收备案后满五年方可整体转让,其余地上建筑面积允许分割销售。申请人在出让竞买申请时,需另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不计利息),转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需与虹桥镇政府签订项目履约协议。
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 号:19270101040030420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 号:733521018260003006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账 号:355890100100043096
五、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方案会审时,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功能相对独立、界线清晰的前提下,允许分别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凭住建部门明确不同用地功能范围、面积的总平图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六、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8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8日10时,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6月28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6年6月16日8:30至2016年6月30日10时。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若申请人联合申请的提交联合申请各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及联合竞买协议;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联合申请的提交联合申请各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 61882635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61603208 61603620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