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镇谊山村河道整治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市镇谊山村河道整治工程(第二次)已由乐清市水利局以乐水审[2015]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补助60%、业主自筹40%,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谊山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柳市镇谊山村,新建河堤护岸长645米,护岸采用直立式挡墙形式等。总投资约194.32万元, 本次招标建安费概算约163.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约154.39万元、临时工程约9.31万元),招标工程规模:新建河堤护岸长645米,护岸采用直立式挡墙形式等。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标准)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标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布的水利工程三级聘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 5月 15日下载招标文件、预算书、施工电子图纸。 六.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3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776712、61776715
乐清市柳市镇谊山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