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柳市镇柳翁路街道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柳市镇柳翁路街道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三套班子会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主要工程范围为:本工程起点位于柳青路,自西向东经过兴达路、延文路,终于柳黄路。本次招标范围为K0+000~K0+620人行道铺装和K0+040~K0+540非机动车道铺装及排水改造。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为准。计划工期:60日历天;项目建安费约390.39万元。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旧资质标准)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新资质标准)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3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5月4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3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776712、61776715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