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虹桥镇一村村(幸福西路以北)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虹桥镇一村村(幸福西路以北)污水管网工程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乐发改[2010]3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虹桥镇一村村

工程概况:建安概算为455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市政公用工程;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12246m2,HDPE双壁波纹管ND3003537.8mDN400:57.9mUPVC平壁管DN75:10980mDN110:7320m,砖砌污水检查井Φ100055座,Φ700:163座,Φ400*300塑料检查井146座。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旧资质标准)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新资质标准)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6年 3 18 日至2016年 22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4  8 10:00时,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招标单位: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 3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