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柳市文化中心室外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柳市文化中心室外工程(二次招标)已由乐发改投资[2009]3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主要工程范围为:本次招标内容为室外工程,占地面积为9792m2, 建安概算为564.42万元(其中室外给排水工程65万元,室外电力工程115万元,室外管线综合145万元,室外道路167.9万元,室外绿化61.52万元,环保措施费10万元)。工期:120日历天。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要求。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旧资质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新资质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 2015 年 12 月 31日至 2016 年 1 月 4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月 26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3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776712、61776715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