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一、二、三村Ⅰ标段二三级管网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一、二、三村Ⅰ标段二三级管网工程(二次招标)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乐发改投资[2010]3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乐清市石帆街道

工程概况:建安概算为498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污水管道铺设、检查井砌筑、路面修复与拆除等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旧资质标准)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新资质标准)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9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2日10:00时,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0577-61882623

   

招标单位: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