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经济开发区新区盐田河(经二路河)整治工程(E0+000E1+200)施工招标公告

⒈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经济开发区新区盐田河(经二路河)整治工程(E0+000E1+200)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乐发改投资[2013]320号、乐发改投资[2015]2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本工程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新区,本次招标建安费概算约1845.15万元,工期要求:360日历天,招标工程规模:本次招标范围桩号E0+000E1+200,其中E0+000E0+400段变更为GE0+000GE0+387,整治河道中心线长度1187m,河面宽35m,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建筑物为3级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

⑵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⒋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标准)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标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⑶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的“招标文件”中于20151211日至20151215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⒍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qztb.gov.cn 的(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⒎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6140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⒏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5

招标单位: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