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大荆镇下山头村溪流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荆镇下山头村溪流整治工程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乐发改【2015】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补助90%、自筹10%,招标人为大荆镇下山头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总概算为369.28万元,建安费约312.26(其中建筑工程299.44万元,临时工程12.8万元);整治溪流长809m,新建防洪堤长1553m。
工期要求:12个月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新资质标准)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旧资质标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布的水利工程三级聘用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4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9日14:00时,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招标单位:大荆镇下山头村村民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