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荡镇富岙村大坟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⒈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雁荡镇富岙村大坟溪治理工程分别已由乐清市水利局以乐水审[2015]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补助、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雁荡镇富岙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本工程位于乐清市雁荡镇富岙村,总投资约519.3万元, 本次招标建安费概算约440.8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约424.99万元、临时工程约15.85万元),工期要求:360日历天,招标工程规模:整治溪流总长度814m,新建及加固防洪堤1497m,拆建阻水农桥1座等。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
⑵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⒋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标准)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标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布的水利工程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⑶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的“招标文件”中于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4日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⒍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qztb.gov.cn 的(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⒎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日14时0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⒏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5
招标单位:雁荡镇富岙村村民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