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柳市镇柳黄路(排岩头村-曹田后村)、七里社区排岩头东村污水管网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柳市镇柳黄路(排岩头村-曹田后村)、七里社区排岩头东村污水管网整治工程已由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乐政办函[20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主要工程范围为:污水管道9237m(其中De560牵引管1266mDe450牵引管923mDe315牵引管157m,开挖施工DN3001502mDN2251569m, DN160以下出户管3820m),砖砌检查井311座,钢筋混凝土沉井46座,雨水管道雨水管修复1160m,雨水口70座。计划工期:180日历天;项目建安概算约675万元。招标内容为污水管网铺设、检查井、沉井等工程。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旧资质标准)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新资质标准)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5年 11 4日至201511月 8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12  1  14  00 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3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77671261776715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