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景湾花园一期内外墙及设备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乐清市景湾花园一期内外墙及设备整修工程已由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15]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乐清市康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工程位于乐清市景湾花园;本次招标工程建安概算费用350万元。
(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外墙涂料、栏杆油漆、防火门、设施设备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标准);
②、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标准);
③、具备建筑装修装饰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28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乐清市康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