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柳市镇象阳社区上池头村、寺前村排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市镇象阳社区上池头村、寺前村排污工程已由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乐政办函[201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主要工程范围为: DN225HDPE双壁波纹管2801米,DN300HDPE双壁波纹管1144米,DN400HDPE双壁波纹管642米,UPVC平壁管2970米,Φ700砖砌检查井69座,Φ1000砖砌检查井40座,De450塑料检查井138座,500*500雨水井55座,路面拆除修复面积4461平方,20t/d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110t/d生活污水处理站二座等。本工程建安概算为444万元。工期:120日历天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旧资质标准)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新资质标准)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5916日至2015920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10 14140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柳市镇大兴西路4003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77671261776715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201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