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5]17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柳市镇后街村工业出让地块、乐清湾港区乐商创业园二期(小微创业园)A10号地块、乐清湾港区海洋新兴产业园8-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宗地名称

坐落

出让土地面积(㎡)

另带征面积(㎡)

规划用地性质

出让年限(年)

建筑密度(%

容积率

产业类型

绿地率(%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宗地一

柳市镇后街村工业出让地块

柳市镇后街村

1063

 

 

/

二类工业用地(M2

50

40

 

1.5且≤2.5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

99

20

宗地二

乐清湾港区乐商创业园二期(小微创业园)A10号地块

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区

9383

648

工业

50

50%且≥40%

2.8且≥2.0

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天航空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5-20

817

163

宗地三

乐清湾港区海洋新兴产业园8-9地块

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区

6921.40

1786.88

工业

 

50

45

2.8且≥1.5

农副食品加工业

15-20

675

135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备注: 1、具体要素要求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设计文件与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2、出让地块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生产;3、宗地一投资强度≥324万元/亩,宗地二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天航空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270万元/亩,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340万元/亩;宗地三投资强度≥236万元/亩;4、竞得者依法取得土地两年后,宗地一连续三年年纳税总额≥35万元/亩,宗地二连续三年年纳税总额≥35万元/亩,宗地三连续三年年纳税总额≥10万元/亩;5、宗地三已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税,其余二宗地均不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税,其他规费税由竞得者另行支付;6、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凡符合出让地块产业类型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宗地一竞买报名时需提供出让地块所在的镇政府与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符合产业类型的证明,宗地二至宗地三竞买报名时需提供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与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符合产业类型的证明)。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整数倍。

四、项目建设要求如下:

宗地一的产业类型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规划用地功能为工业用地(M2)。地块出让后,该出让地块的竞得人建设和生产时的水、大气、噪声排放需达到二类用地的排放要求。

环保部门在环评审批及后续监管中需执行以上标准,柳市镇人民政府将上述要求写入其与竞得人签订的履约协议书中,并监管用地企业的水、大气、噪声排放达到二类工业企业的标准。

五、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812日至2015824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宗地一至宗地二申请人可于2015812日至2015824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58241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 824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5812830时至201582610时。

宗地三申请人可于2015812日至2015824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582415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 824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5812830时至201582615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登记证书、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宗地一需提供出让地块所在的镇政府与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符合产业类型的证明,宗地二至宗地三需提供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和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符合产业类型的证明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1603208  62572421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