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柳市镇蟾西村等十一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1标段已由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会审纪要以[20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报名。
1.工程概况: 1标段由蟾西村、湖东村、沙东村、沙后村、沙西村、智广村组成,建安机电费预算投资311.715万元。新建田间道路2776米、灌溉渠4746米、排水沟2291米,新建泵房8座等。工期要求: 120 天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布的水利工程三级聘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5年 6 月 23日至2015年 6 月 27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5.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7 月 14 日 14 时00 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3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776712、61776715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
2015年 6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