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柳市镇垟心村河道整治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⒈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市镇垟心村河道整治工程(第二次)已由乐清市水利局以乐水审[2014]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补助、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垟心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乐清市柳市镇垟心村,总投资约214.84万元, 本次招标建安费概算约180.1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约160.81万元、临时工程约19.3万元),工期要求:180日历天,招标工程规模:新建河道护岸总长810.7m等。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⒋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布的水利工程三级聘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⑶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5年 6 月 4 日至2015年6月 6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 6 月 16日 14时 00 分,
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咨询电话:0577-61776712,0577-61776715
招标单位:乐清市柳市镇垟心村村民委员会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