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 |
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你方于2015年05月21日所递交的2015年乐清市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二标段)2015年乐清市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二标段)标段施工投标文件被我方接受,被确认为中标人。 | |
中标价:5369868.00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标准。 | |
项目经理:谭头来。 | |
项目总工: 。 |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15日内到 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 |
特此通知。 | |
招标人:乐清市公路管理局(盖章单位) | |
招标代理:浙江浦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单位) | |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