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文化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文化中心室外配套工程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2010】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乐清市文化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范围:室外配套工程(苗木绿化、硬质景观、安装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名录中的A类或B类预选承包商,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3
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