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5]10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经济开发区5宗工业出让地块及乐清湾港区海洋新兴产业园8-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名称 |
地块坐落 |
出让土 地面积 (m2) |
另带征面积 (m2) |
出让 年限(年) |
土地 用途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产业 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宗地一 |
乐清经济开发区15-11-03-01地块 |
乐清经济开发区 |
7567 |
0 |
50 |
工业 |
≤50
|
≥1.6且≤2.5 |
≥15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697 |
140 |
宗地二 |
乐清经济开发区15-11-03-02地块 |
7127 |
0 |
50 |
工业
|
≤50
|
≥1.6且≤2.5 |
≥15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648 |
130 | |
宗地三 |
乐清经济开发区15-08-12-01地块 |
11568 |
0 |
50 |
工业
|
≤50
|
≥2.0且≤3.0 |
≥15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1066 |
214 | |
宗地四 |
乐清经济开发区15-08-12-03地块 |
11686 |
0 |
50 |
工业
|
≤50
|
≥2.0且≤3.0 |
≥15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1100 |
220 | |
宗地五 |
乐清经济开发区15-08-12-04地块 |
9590 |
0 |
50 |
工业
|
≤50
|
≥2.0且≤3.0 |
≥15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884 |
177 | |
宗地六 |
乐清湾港区海洋新兴产业园8-9地块 |
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区 |
6921.40 |
1786.88 |
50 |
工业
|
≤45 |
≤2.8且≥1.5 |
15-20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675 |
135 |
备注:①各出让地块具体有关参数详见乐清市住建局规划设计条件的函与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②各出让地块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生产;③宗地六已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税,其余各宗地均不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税,其他规费税由竞得者另行支付;④本次出让地块均以现状出让;⑤宗地一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18917.5㎡,宗地二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17817.5㎡,宗地三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34704㎡,宗地四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35058㎡,宗地五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28770㎡,宗地六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19380㎡,以上各宗地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⑥依法取得土地两年后,宗地一至宗地五连续三年年纳税总额≥35万元/亩,宗地六连续三年年纳税总额≥10万元/亩;⑦宗地一至宗地五投资强度≥320万元/亩,宗地六投资强度≥236万元/亩;⑧宗地六预申请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7.5万元,预申请人参加本次出让活动的,不需另行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范围:凡符合出让地块产业类型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宗地一至宗地五竞买报名时需提供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符合产业类型的证明;宗地六竞买报名时需提供乐清湾港区管委会与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符合产业类型的证明)。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整数倍。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宗地一至宗地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22日,宗地六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7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宗地一至宗地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22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
宗地六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7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 年4月27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5年4月15日8:30时至2015年4月29日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登记证书、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宗地一至宗地五需提供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符合产业类型证明;宗地六需提供乐清湾港区管委会和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符合产业类型的证明;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5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1603208 62572421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