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报社大楼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报社大楼改造装修工程已由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乐清市,建安费约266.8万元,乐清报社大楼(原酒店部分)1-5层,将其隔离简单改造、装修。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名录中的A类或B类或C类预选承包商,且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5 3  17 日至2015 3  21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4  7 日 14 : 00 时,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招标单位: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