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溪黄塘东山森林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淡溪黄塘东山森林公园工程已由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 乐政办函[201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淡溪镇黄塘东山城郊。
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约500亩,总投资约500万元,本工程建安费约480.8829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景点绿化、上山游步道、铺地、路灯、停车场、亭和公厕等工程及图纸涉及到的内容。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城市园林绿化名录中的A类或B类预选承包商,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9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6日10时30分,地点为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