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虹桥镇杏二村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⒈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虹桥镇杏二村河道整治工程已由乐清市水利局以乐水审[2014]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补助、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乐清市虹桥镇杏湾二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本工程位于虹桥镇杏湾二村,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总投资约239.01万元,建安费为142.6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25.17万元、临时工程为17.43万元),工期要求:180日历天,招标工程规模:整治河道560m,开挖人工湖1处,其中护岸总长1172m。
⑵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⒋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水利水电工程名录中的A类或B类或C类预选承包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布的水利工程三级聘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⑶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 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5年2月 3 日至2015年2月5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 (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⒎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2月 11日 14时 0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⒏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乐清市虹桥镇杏湾二村村民委员会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