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畜牧业综合利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清市畜牧业综合利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乐发改投资[2014]290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畜牧兽医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清市畜牧兽医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乐清市大荆镇蒲湾村
工程概况:本次招标新建建筑面积1436.13平方米(其中:1#车间748.28平方米,2#综合楼420.24平方米,门卫、配电房、发电机房97.29平方米,周转箱清理房49.92平方米,锅炉房、空气处理设备120.4平方米);
工程建安费用:本次招标建安费约329万元(其中:土建284.04万元,电气安装29.2万元,给排水消防安装15.76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建筑、电气、给排水消防,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房屋建筑名录中的A类、B类或C类预选承包商,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级除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5年 1月 30日至2015年 2月 1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发包价)、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2 月 6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乐清市畜牧兽医局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