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甬台温高速湖雾岭段路面大中修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湖雾岭段路面大中修工程已以浙交函【201427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高速公路湖雾岭隧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乐清市高速公路湖雾岭隧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乐清市域内

工程概况:整治内容为甬台温湖雾岭段-左幅K1674+730~K1677+151实施里程2.421KM、甬台温湖雾岭段-右幅K1674+730~K1677+200实施里程2.470KM整体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内建安费1574.4284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甬台温高速湖雾岭段路面大中修工程

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下列1)或2)资质的独立法人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人的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单位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515  

 日至201519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DaYiList.aspx(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281400分,地点为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3

                                       乐清市高速公路湖雾岭隧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