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工程建设中标通知书 | |||||
编号:________________ | |||||
丽水天一建设有限公司: | |||||
乐清市柳市镇七里港大道西侧非机动车道修复工程(沿江大道至七里港大桥段),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公示的基础上,现已定标,并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请你单位按下述中标结果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 |||||
招标人名称 |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 ||||
工程名称 | 乐清市柳市镇七里港大道西侧非机动车道修复工程(沿江大道至七里港大桥段) | ||||
建设规模 | |||||
签订合同期限 | 请于 日内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 ||||
工程承包内容 |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乐清市柳市镇七里港大道西侧非机动车道修复工程(沿江大道至七里港大桥段),起点位于七里港大道与沿江大道交叉路口桩号K0+940,终点为七里港大桥桩号为K1+289.4;全长0.3494km,本次招标工程建安费约为38万元。 (2)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内容为道路部分拆除老路面,新建4.5Mpa水泥混凝土路面等部分组成,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标底造价(元) | |||
项目负责人 | 张旭莹 | 技术负责人 | |||
承包方式 | 质量目标 | 合格 | |||
中标造价(元) | 353233.00 | 工期 | 丽水天一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