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2014年度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乐清市虹桥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⒈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度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乐清市虹桥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由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浙农综办[2014]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财政拨款、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本工程位于乐清市虹桥镇东部蒲岐及南岳两片,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项目规模:建设、治理农田面积9000亩,分A区、B区、C区、D区、E区、F区、G区、H区、I区,新建、改建灌溉渠道共长12.986km,新建、改建排水渠道共长4.335km,泵站14座,建设河道护岸共长4.954km,新建、改建机耕路共长16.022km,新建机耕桥5座等。招标建安工程1675万元(其中水利措施1056.7万元,田间道路687万元,减其他水利措施费68.7万元),Ⅰ标段建安费概算约1104.38万元,本标段招标范围:东干河以东的E区、F区、G区、H区、I区等,新建、改建灌溉渠道共长9.615km,新建、改建排水渠道共长3.846km,泵站12座,建设河道护岸共长2.744km,新建、改建机耕路共长10.646km,新建机耕桥5座等。工期要求:90日历天。
⑵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⒋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水利水电工程名录中的A类或B类预选承包商,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它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内容;
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⑶本项目先开Ⅰ标段,后开Ⅱ标段,若在Ⅰ标段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能再参加Ⅱ标段投标。
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的“招标文件”中于于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6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⒍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论坛: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 (答疑补疑区)
⒎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⒏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5
招标单位: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