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清江镇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工程(清江镇区、南塘社区一级管网)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清江镇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工程(清江镇区、南塘社区一级管网)施工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乐发改投资[2014]1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市政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清市市政工程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乐清市清江镇

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工程概算建安费约1026万元,位于清江镇区、南塘社区,铺设总管HDPE双壁波纹管593.6mPE实壁管6921.2m,倒虹吸D600PE实壁管30m,砌筑井20座,混凝土井166座;

招标内容、范围:路面拆除、修复、污水管网铺设、检查井等工程;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市政公用工程名录中的A类或B类预选承包商,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4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2日14:00时,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招标单位:乐清市市政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