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柳白平原三山排涝工程-三山水闸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2014] 9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市财政。招标人为乐清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三山水闸:3*6.0m,闸底板高程-1.3m,设计流量252m?/s;闸前河道:河道长度105m,河道宽度≥42m,设计河底高程-1.0m,护岸总长度222.67m;管理房:建筑面积582.83㎡,四层,建筑高度16.9m;配套桥梁:两跨2*23m简支空心板桥梁,桥面宽度为7.0m,梁底控制标高5.4m;道路接线:道路全长294.57m,路基宽7m,车道宽6m。本项目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水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本工程设计挡潮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本工程概算投资为5882.14万元,建安费4582.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3898.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226.56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167.31万元,临时工程290.13万元)。本工程监理费概算为102.7万。
2)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监理。
3) 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工期24个月,责任缺陷期12个月。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2)项目总监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持有总监岗位证书,具有在类似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或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且不得有在建的监理工程。
(3)投标人及项目总监近三年(2011年9月1日以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
(5) 投标人须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内(如无限制期或公示期,按通报或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月计,以通报或公示发布之日上溯)。
(6)授权委托人、总监须有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该记录必须为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的开标截止前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正常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驻派本项目的总监及监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注:类似工程:指2004年9月1日以来(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评定书日期为准)中型及以上的新建水闸工程的监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指:①合同和中标通知书,②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评定书。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1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
六、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10 月30日14 时00分;
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0577-61882623
招 标 人:乐清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