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公安局翁垟派出所迁扩建工程-行政办公楼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公安局翁垟派出所迁扩建工程-行政办公楼景观绿化工程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乐发改投资【20113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清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地点为乐清市翁垟镇前桥村。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407平方米,绿地面积1625.3平方米,绿地率30%。本次招标项目建安费约为122.46万元(其中传达室3万元,室外水电27.82万元,道路广场46.91万元,绿化景观29.31万元,围墙大门15.42万元。)。工期要求:5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方式:随机抽取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城市园林绿化名录中的A类或B类预选承包商,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4年 10 月 16 日至 2014年 10 月 19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10 28  14  00 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3

 

清市公安局

2014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