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淡溪镇里岙村二级、三级污水管网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淡溪镇里岙村二级、三级污水管网工程(第二次)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2010]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乐清市淡溪镇里岙村。
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工程建安费约250万元,新建DN75-DN400的污水管道及检查井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路面拆除及修复、污水管铺设、检查井砌筑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市政公用工程名录中的A类或B类预选承包商,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 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4年 8 月 21日至2014年8 月 25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 (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9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 8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