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乐清市看守所改扩建工程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看守所改扩建工程装修工程已由乐发改投资[2013]161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看守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乐清市看守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次招标为二次装修工程、已建监所巡岗道封闭工程、已建监所内外墙涂料工程等。工程建安费用239.14万元(二次装修73.55万元,已建监所巡岗道封闭工程76.59万元,已建监所内外墙涂料工程89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装修装饰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名录中的A类或B类预选承包商且具备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4 8 14 日至 2014 8 19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9 10 14 30 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乐清市看守所

201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