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虹桥镇黎明东路、一村农贸路两侧污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虹桥镇黎明东路、一村农贸路两侧污水工程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2010]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实施范围为黎明东路(中干河-东干河段)两侧、中干河以东,幸福西路以南,东干河以西,总截污面积为38.5ha。本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的方式,对区域内管网进行改造,解决雨污合流局面,以配合乐清城市总体截污要求。
1)黎明路两侧污水工程:
HDPE双壁波纹管 DN225 319m,UPVC管 DN75 400m, DN110 400m,水泥砼路面修复一号结构382m2,出户管路面修复320m2;φ700砖砌检查井50座。
2)农贸路两侧污水工程:
HDPE双壁波纹管 DN225 944m,UPVC管 DN75 1500m, DN110 1500m,水泥砼路面修复一号结构1133m2,出户管路面修复1200m2,φ400*300塑料检查井150座。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本工程概算建安费约 878万元。
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HDPE双壁波纹管、UPVC平壁管铺设,PE实壁管(牵引),砖砌污水检查井、塑料检查井、雨水管修复及业主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为准。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市政公用工程名录中的A类或B类预选承包商,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者2014 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5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8月14日14:30 时,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3
招标单位: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