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海域使用权出让公告

乐海渔出让告字〔20142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温州港乐清湾拖轮码头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海域概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出让海域位于乐清湾南港区东干河北岸河口海域,在建的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A)区及规划的5#多用途泊位南端。出让宗海总面积2.0538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0.2851公顷、港池1.7687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和港池用海,使用方向为拖轮码头,出让用海期限为50年。建设内容包括26000hp24000hp泊位的拖轮码头一座,引桥和管理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本次海域使用权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6.6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非乐清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的,应当按规定1个月内在乐清市境内登记注册成立新公司与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签订《温州港乐清湾拖轮码头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海域挂牌出让,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或2万元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海域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7312014812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4731201481210,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48121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81211前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挂牌时间:2014731日至201481410时。

    六、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地点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  61882635

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61880320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九、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须知,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网址:www.zjoaf.gov.cn www.yqhy.gov.cn  www.yqztb.gov.cn

 

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