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乐虹平原防洪二期配套工程(石帆朝阳河、朴湖二河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⒈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乐虹平原防洪二期配套工程(石帆朝阳河、朴湖二河整治)已由乐清市发改局以乐发改投资[2014] 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全额拨款,招标人为乐清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 本河道整治工程位于乐清市石帆街道,座落于石帆街道河淇村、朴湖二村、朴湖三村的朝阳河、朴湖二河、柯宅河。总投资为 963.7283 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概算797.15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65.6739万元、临时工程31.4851万元),工期要求: 330日历天。招标工程规模:本整治工程河流轴线长1572米,护岸建设总长 2695米(其中朝阳河1664米、朴湖二河499米、柯宅河532米),拆建农桥一座4.60米(宽)×7.00米(长)。
⒉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⒋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水利水电工程名录中的A类或B类预选承包商,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的“招标文件”中于2014年 7 月 4 日至2014年 7 月 6 日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⒍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⒎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7月 14日__14_ 时 30 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⑵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⒏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招标单位:乐清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