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要求将乐清市金四通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等列入我市教育系统信息化装备定点供应商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温州金桥数码技术有限公司(采购编号:CG201405A02-1中的标段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乐清市金四通数码技术有限公司(采购编号:CG201405A02-1中的标段二)、温州创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编号:CG201405A02-1中的标段六)、浙江林立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编号:CG201405A02-2)等四家公司列入我市教育系统信息化装备定点供应商,其品牌、规格、及价格等有关事宜按原中标合同及双方签订的定点采购协议执行,协议有效期暂执行到2015630日止。 

  特此批复。 

    

  乐清市财政局 

  201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