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淡溪镇孙家垟村三级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淡溪镇孙家垟村三级污水管网工程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2010]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为乐清市淡溪镇孙家垟村三级污水管网工程,本次招标施工管道总长9003m。DN300HDPE双壁波纹管2818.4m,DN400HDPE双壁波纹管1039.6m,De110UPVC出户排水管4980m,DN400PE实壁管(PE100SDR17系列PN1.0MPa)103.2米,DN300PE实壁管(PE100SDR17系列PN1.0 MPa)61.8米。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本工程概算建安费约423万元。招标内容为污水管网铺设及检查井、工作井、道路修复与拆除等工程。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市政公用工程名录中的A类或B类预选承包商,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者2014 年 5月29日至2014 年 6月 2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6 月 24 日 14时 00 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招标单位: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 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