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清江镇邺岙村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⒈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清江镇邺岙村河道整治工程已由乐清市水利局以乐水审[2013]1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补助、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补助60%,业主自筹40%,招标人为乐清市清江镇邺岙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本工程位于清江镇邺岙村,总投资约813.97万元(建筑工程概算费约665.88万元,临时工程概算费约40.06万元);工期要求:450日历天,招标工程规模:新建护岸总长度2988.27m,疏浚河道长度1546.49m,拆建农桥2座,水闸1座;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
⑵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⒋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名录中的A类和B类预选承包商,且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水工、水利施工专业)职称;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⑶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中于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5月20日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⒍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
⒎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13日14时0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⒏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3
招标单位:乐清市清江镇邺岙村村民委员会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