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镇岐头北河黄华村段河道护岸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⒈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市镇岐头北河黄华村段河道护岸工程已由乐清市水利局乐水审[2014]1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补助、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柳市镇黄华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工程河道为岐头北河上游黄华村段,整治河道长321m,新建护岸长418m,岸边绿化范围2.0m。本次招标概算为115.9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92.53万元,临时工程23.46万元。工期:150日历天。

⑵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⒋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浙江省水利厅颁布的水利工程三级聘用项目经理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    2014514日至2014516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电子图纸。

⒍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⒎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527143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三楼)。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咨询电话:0577-617767120577-61776827

 

柳市镇黄华村村民委员会

201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