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工程建设中标通知书 | |||||
编号:________________ | |||||
永嘉县中宏建设有限公司: | |||||
乐清市雁荡公安分局景观工程,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公示的基础上,现已定标,并报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备案,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请你单位按下述中标结果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 |||||
招标人名称 | 乐清市公安局雁荡山分局 | ||||
工程名称 | 乐清市雁荡公安分局景观工程 | ||||
建设规模 | |||||
签订合同期限 | 请于30日内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 ||||
工程承包内容 | 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底造价(元) | 1216248 | ||
项目负责人 | 张崇强 | 技术负责人 | 丁进弟 | ||
承包方式 | 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 | 质量目标 | 合格 | ||
中标造价(元) | 1094623.00 | 工期(日历天) | 120 | ||
招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投标管理站(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