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淡溪镇东高桥三级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清市淡溪镇东高桥三级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 乐发改投资[2009]594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总改造面积为7.65ha,新建DN300-DN400的污水管道。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该项目建安费用概算209万元。招标内容为污水管道工程、污水检查井、路面拆除及修复等工程。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市政公用工程名录中的A类或B类预选承包商,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457日至2014511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6 4 14 30 分,地点为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

20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