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产业科技孵化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产业科技孵化园建设工程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2013〕3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产业科技孵化园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乐清湾港区。
工程概况: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产业科技孵化园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为42305㎡,其中建筑占地面积约为15337.5㎡,绿化用地面积约为6784.4㎡;总建筑面积为110277.8㎡;共计11幢厂房,其中11层2幢,7层5幢,6层4幢;另有传达室、设备用房及水泵房;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本次招标范围内建安工程概算为22917.27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土建、安装(室内水电安装、消防、弱电),不包含总坪、围墙、绿化等附属工程、二次装修工程和电梯,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715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房屋建筑名录中的A类,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得低于4583.454万元;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9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yqztb.gov.cn(项目质疑答疑补遗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29日10时3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8.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