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北白象镇张家湾村河道护岸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白象镇张家湾村河道护岸工程 已由 乐水审[2013]61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和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北白象镇张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北白象镇张家湾村;
(2)工程规模:整治河道长1249米,护岸总长1737米;
(3)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662.3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71.7504万元;
(4)招标范围:河道护岸工程;
(5)计划工期:15个月;
(6)工程质量: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二级以上资格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2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5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招标单位:北白象镇张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