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效益激励、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乐政函〔2012〕66号)和《关于印发乐清市技术改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乐财企〔2013〕97号)精神,经验收审核,下列81家企业符合技术改造要求。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6年7月7日至7月13日。
二、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意见和异议,可向乐清市财政局和乐清市经信局反映。
三、公示期间设立以下举报电话:
乐清市财政局电话:57571161
乐清市经信局电话:62521890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