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环评报告报批前需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随着项目实施进程,规划相关信息将进一步完善或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乐清经济开发区目前有大量项目急需落地建设,而乐清市土地资源紧张,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可供建设用地存量甚少。翁乐滨海新区通过局部利用沿海淤涨型滩涂资源进行适量填海造地,可为乐清新一轮的城市建设和创业创新发展提供空间支撑。规划区位于乐清湾南端、瓯江口北侧、乐清中心城市的乐盐组团东南部,行政区划隶属乐清市翁垟街道和柳市镇。规划用海范围北起翁垟沙头山东,南至黄华岐头白马咀头北,东侧为乐清湾海域,西侧为现状海塘,规划用海总面积为972.18公顷(14583亩,不含大门大桥工程用海面积在内)。规划形成“一心、二轴、六区”的空间布局结构,即一个综合配套服务中心,二条景观绿化轴,安排电子电器产业区、综合产业发展区、装备制造产业区、综合物流发展区、居住配套区、综合服务配套区等六个功能片区。

  二、规划的主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将使规划区附近的流场有一定变化;引起冲淤变化幅度及范围较小。退潮施工能尽量减小悬浮物影响;围填海施工及石料运输产生的扬尘在干燥天气经洒水抑尘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纳管处理后对海域环境不会产生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区影响较小;工程实施建立的新冲淤平衡对周边航道、锚地等影响较小;工程占用海域将造成潮间带生物的损失。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保证退潮露滩施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规划区内各入驻企业生产废水要求达到入管要求方可排放。在干燥气候下对土石料运输线路中村庄、集镇段进行洒水抑尘;夜间禁止土石料运输;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对工程区占用的养殖海域按照乐清市相关要求进行政策处理;工程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采用增殖放流措施进行海域生态修复。严格企业准入,禁止大气污染型企业入驻。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乐清市翁乐滨海新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与相关政策、规划相协调,规划实施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切实执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后,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在此前提下,本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索取环评报告信息的方式

  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对规划实施的态度、规划实施主要的环境问题、相关的环保措施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其它意见。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www.ecidi.com)查阅报告书简本,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索取环评报告书相关信息;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单位

  1、规划编制单位:乐清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工,电话0577-61889720

  2、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邮箱wu_ty@ecidi.com,电话0571-56625272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201号,邮编:311122

  3、地方海洋主管部门: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77-61880316地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楼主楼三楼C区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