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1〕81号)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海经〔2015638号)文件精神,现将乐清市2015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151021日至20141027日,共7天。 

  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7-61885075(市发改局) 

           0577-57571312(市财政局)

  附:2015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情况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510月21 

  附件:

  2015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 

业主单位 

1 

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产业科技孵化园建设项目 

总用地面积423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277.8平方米,拟建11幢标准厂房和配套用房等。 

36464.5 

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104国道乐清虹桥至乐成段改建工程 

项目主线长约19.322公里,同步改建宁康西路连接线约0.21公里,项目合计建设里程约19.532公里。 

284000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