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1〕81号)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海经〔2015〕638号)文件精神,现将乐清市2015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27日,共7天。
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7-61885075(市发改局)
0577-57571312(市财政局)
附:2015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情况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
2015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投资 | 业主单位 |
1 | 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产业科技孵化园建设项目 | 总用地面积423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277.8平方米,拟建11幢标准厂房和配套用房等。 | 36464.5 | 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 | 104国道乐清虹桥至乐成段改建工程 | 项目主线长约19.322公里,同步改建宁康西路连接线约0.21公里,项目合计建设里程约19.532公里。 | 284000 |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