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办会结余捐赠资金的爱心助残作用,帮助部分因病、因灾以及其他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解决临时生活困难,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浙江省爱心助残特殊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残联计财〔2013〕70号)、温残联教就〔2013〕129号的文件要求及乐清市实际情况,经市残联调查研究,拟定余文强等18人为浙江省爱心助残特殊救助对象,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七天内来信或来电反映。联系电话:61576778、61576776、61576767。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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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11月28日